第四十四章 回营 (第1/2页)
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,不知天高地厚,不懂世事的复杂,却又对未来充满梦想。
朱温并不知道“一生之盟”之类的词汇,他只是随兴地提出自己的请求。对方说什么“一辈子”,在他看来也只是孩子气的口不择言。
但是许多伟大的契约,正是在寻常的场景中成立,而后忠义与友谊,便贯穿一世。
就好像汉高祖刘邦与留侯张良,光武帝刘秀与高密侯邓禹。还有朱温提及的,太宗皇帝李世民和郑国公魏征。
满地落叶被马蹄踏出沙沙的声响,芦花在无垠的青空中飘荡,秋水贴着河岸潺湲流过。
在人类诞生之前,大地上已经无数次重复过这样的秋日。但在人类文明诞生之后,就有了许多伟大的瞬间,留给苍穹、大地与四季来见证。
回到自己的营将帐幕之后,朱温在帐内点上了一炉沉水香,用来冲淡男性的气味。
而后,他在营帐中间挂上了一张厚厚的黑色毛毡帷幕。
“我该怎么称呼你?素亭?”朱温问道。
“芷臻。这是我的小字。”兰素亭看着帐内的摆设,目光有些飘忽,而后又凝注在朱温脸上。
“芷臻,你今后就住我这。”朱温悠然道:“比较干净,条件也好过一般战士的帐篷。”
“好。”兰素亭相当平静地点了点头,一点不感到意外。
这座帐幕如果一个人住,显然太宽大了些。
草军中许多与朱温一级的将官,帐篷里都带着女人。
但于朱温而言,兰素亭是男人还是女人根本无所谓。
他不是特别多话的人,和师哥孟楷,师妹段红烟在一起时,往往是他作为倾听的一方。
但兰素亭显然是个比他更安静的人,所以他希望对方可以在他睡前,听他说说话,聊聊天。
“不怕我对你出手吗?”朱温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笑意。
兰素亭迎上男儿清澈得没有一丝欲望的目光,相当认真地说:“你比我好看,一定看不上我。”
很诚实的回答,相当符合朱温对少女的印象。
他走过去,拍了拍兰素亭的肩,懒洋洋地道:“做我小弟吧。”
兰素亭歪了歪头:“小弟?你不是要我做你军师吗?”
“你看你这么可爱。”朱温忍不住在她纤巧的鼻子上点了一下——相比师妹段红烟那种侵略性的美丽,兰素亭属于典型的小巧可爱风格。
这种书呆子傻气,之前曾弄得朱温很恼火,但他很快就发现这个小妮子的可爱一面:“你如果不做我小弟的话,我怕哪天还是忍不住对你出手。”
“倘若发生那种事儿,就会觉得只能做管后宅的妾了。我可是想一直重用你呢。”
“结拜为兄妹不行吗?”兰素亭问道。
“你这是真笨。”朱温有些无奈地道:“有几个结义哥哥能忍住不对可爱的妹妹下手?又不是亲生的。”
“哦。”兰素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
朱温却蓦然想起,十几岁时,曾结识了一个喊他大哥的女孩子。
他们曾经在数年间保持着相当密切的关系,互相交换过许多礼物。
而且后来他还知道,女孩看起来严厉的父亲,其实相当欣赏他。
但他仍没有说出那几个字。
他想出人头地,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借助了任何女孩家的力量,在朱温看来,都是一种令自己十分难堪的施舍。
“仕宦当作执金吾,娶妻当得阴丽华”,朱温很喜欢光武帝刘秀留下的这句格言。但他也知道,刘秀向心爱的阴丽华求婚,是在自己比阴家更有地位之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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